各学院、各位同学:
明德基金是由河北科技大学85级材料系、机械系全体校友等共同捐资设立的专项种子基金。
依据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明德基金宗旨,特设立“明德·笃行致远者”奖,本奖为明德基金下设的四个奖项之一,旨为激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培养学生“坚毅、争优、创新、协作、担责”之精神,发掘有特殊发展潜力的优秀苗子,使潜力的种子能够破土而出坚毅成长,用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向上。
一、评选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评选人数
明德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开放性试题测试评选50名入围名单,最终通过面试遴选24名最佳学生获奖。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 2 名,每人 1 万元;
二等奖 6 名,每人 6 千元;
三等奖16名,每人3千元。
二、评定范围
河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在三年级第一学期评选)。
三、奖学金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 具有优秀的发展潜力或良好的综合素质,如:有努力进取的精神、敢于拼搏,或有优秀的企业家素质、或科创型企业的领导者潜质,或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或有很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或其他领域某些特殊潜质的学生。
3. 发奋图强、努力争优,品德优良、性格开朗,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乐观的心态,有家国情怀、责任心强等。
4.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体育比赛;在训练和活动中表现出顽强意志,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有通报批评或处分记录,没有无端不良征信记录。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具体条件:
1. 学业成绩优良:前2学年智育成绩(无需加权成绩)均位列本专业前 30%(含),无不及格记录。
2. 综合表现优秀:前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含思想道德、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均位列本专业前 30%(含)。
3. 取得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5分及以上。
(三)破格条件
在以下五项国家级赛事中取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的同学,可以不受本通知奖学金申报条件第(二)条中全部条件的限制而直接申请参选。
笃行致远者奖认可的五项国家级比赛项目为: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四)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明德基金奖学金参评资格:
1. 本科入学以来存在因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或科研失信等行为的纪律处分。
2. 其他不符合明德基金奖学金宗旨的情况。
四、申请流程
(一)由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校学生处向各学院发出评奖申请通知。
(二)学生自主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注:申请材料由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存档,不予退回。
五、申请及各阶段流程日期安排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校学生须在2025年11月5日(含)前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二)各学院于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送报至学生处(机关楼A11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597700300@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
(四)明德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期间组织集体开放性试题考试,确定50名学生进入面试遴选。
(五)明德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组织面试遴选,确定最终24名学生获奖。
(六)最终确定获奖的24名学生名单于2025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明德·笃行致远者”奖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在学院内公示 5日,并将全部材料(申请表、获奖佐证材料等)进行扫描,纸质版交到学生处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97700300@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
(三)明德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学生进行开放性试题考试,确定50名学生入选。
(四)参评学生登录指定网站并作答指定测试题,测试结果传入评审委员会进行参考。
(五)明德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现场面试答辩,对面试答辩进行评分排名,确定拟获奖名单。
(六)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基金会审批,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公布。
七、颁奖与表彰
学校和基金会共同组织并进行颁奖典礼,对获得奖学金学生授予奖金及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八、奖学金资金来源
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明德专项基金。
九、奖金发放与管理
(一)奖学金通过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一次性直接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获奖学生若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或浪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发布公告予以撤销该荣誉称号、并追回所发奖学金。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81668136,18931360190
河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10月30日